陆筝已经来过五六回西安了,城墙是她最喜欢的地方。虽然石砖不够整齐,不够精致,有错乱的划痕,有名字,有的石砖混得比较惨,身上还会有口香糖黏附后的痕迹,可它们都很端矜。城墙给西安划了个大圈,圈子里有菜市场,有西餐厅,有酒馆,也有晒着太阳的小孩和柯基。当然,还有那家名为“兀”的咖啡馆,和房东先生。    对于她来说,城墙上的空气混杂了几个朝代,总会给人一种莫名的沉静感。    “为什么突然这么说?”    程故挽着陆筝,习惯性的将自己的手搁进了陆筝的外套口袋,不出意外的摸到了自己送她的三级头样式的钥匙扣。    “我以为我已经不记得他了,真的。”她的视线落在了自己的鞋尖,程故今天穿的短靴,鞋面上沾了些灰,“我没告诉你,前几天,我又去了一次成都。我都三年多没去过那了,却还是对那里很熟悉。我没看地图,光凭着记忆就找到了以前常去吃的串串店,老板认出我了,告诉我,店里的照片墙上还挂着我和他当时拍的合照。”    “你能想到吗,密密麻麻上百张照片,我一眼就看到了他。”    她抬起头,和陆筝对视,“我骗不了我自己。”    虽然三个人从小就认识,但陆筝其实并不清楚程故和周立的恋情细节。特别是在大学后,三人各奔东西,程故在南京读书,周立则考到了成都。几千里的距离横亘在这对情侣之间,感情好像也就随着这遥远的距离而逐渐淡化了。    她一直以为,对于程故来说,周立是初恋,仅此而已。    但时至今日,她仍旧对他念念不忘。    “你还有他的联系方式吗?”陆筝没有追问原因,她拿出手机,检查了一下自己的通讯录和社交软件,“需要我发你吗?”    程故呵了一口白气,她透过它们看着角楼,和角楼背后的高楼。看着那些反光的窗户,和楼顶偶尔露出的一点绿意。    “不用,我俩没互删。毕竟一个小区,过年的时候大家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和平分手,当初没做那么绝情。”    “你啊,就别担心我了,我能应付的。”    程故捻了片香蕉片堵上了陆筝的嘴,她俩都特别喜欢吃这个。    俩人走了一个多小时,程故自觉消食完毕,打算按照原计划骑行绕城墙一周。陆筝不会骑自行车,因此俩人只能寻找出租双人自行车的站点。站点没找着,倒是遇上了三四对拍婚纱照的新人。    “真好。”陆筝不由的感慨了一句。    程故给了她一白眼,“那你去试试啊,光说有什么用。”    “我怂嘛。”她靠在好友身上撒娇,“自动认领嘴炮。”    嘴炮不喜欢运动,轧了不到半个城墙就累得不行。城墙上风大,程故自觉自己的粉底快被吹干净了。两人对视一眼,很有默契的结束了这段接近两万步的征程,随便在路边选了家面馆。    其实程故想去拔草一家最近网上风很大的网红餐厅,但陆筝及时拉住了她,“网红餐厅哪里都有,但要吃肯定还是得吃地道风味”。好吧,其实是因为新鞋有点打脚,她一步路都不想走了。    吃过晚餐,程故将陆筝送回住处。    她看着这幢古色古香的四层小楼,不得不佩服好友选房的眼光。陆筝被她夸得脸红,问她今天要不要和自己一起睡。    “算啦,免得你还要去和人家报备。”程故揉了揉陆筝的脑袋,女孩子的头发和她的人一样,细细软软的,手感很好,“我这两天就走了,就不打扰你的西安生活啦,如果觉得房东先生不错,要好好把握住机会哦。”    “你呢,你要去哪?”    高挑的女孩子将自己的贝雷帽扣在了好友头上,她后退着朝她挥手,笑的很漂亮,红唇鲜艳,声音和西安沉的很早的天一起越来越远。    “老样子,找我!”    “顺便找他!”    陆筝也努力的挥手和她告别,“照顾好自己!”    程故的身形一点点的融入进长安城的夜色。    这不是她第一次目送着程故这样走远,陆筝回忆着。程故第一次去南京报道,第一次独自出国时,她都和今天一样挥着手与自己告别,都和今天一样,笑着说“找我!”,却从来没有说出过后半句。    程故说,她不知道自己到底是一个怎么样的人,所以每一次出发都是在找寻她自己。    以前的陆筝笑她,说她以为自己已经够理想化了,但程故这人比她还理想化。可今天再听到她这句告别时,除了惯例的羡慕,陆筝更多的竟然是茫然无措。    “注意安全,加油。”她发了一条消息。    程故回了她一表情包,是个很可爱的撒娇的小女孩,“你也是。”    ————    陆筝进屋的时候,刚过七点。    房东先生应该在直播,客厅里只有果盘和搅拌杯,旁边还贴了一张便笺:    “我买了原味的酸奶,已经放在冰箱里了。家里也有酸奶机,如果你喝不惯的话,可以今晚自己做酸奶。搅拌杯已经充好了电,你想喝酸奶的话,自己加水果就行,使用说明我之前发过给你。”    便笺上的字清隽疏朗。    陆筝将这几行字翻来覆去的看了几遍,将纸条放进了自己的口袋,上了四楼。    她舒舒服服的洗了个澡,大概的吹了吹头发,打开了电脑文档——文档里还是一片空白。陆筝将房东先生留下的那张小纸条贴在笔记本屏幕的上方,敲下了新文的第一行字:    “我最近,想谈恋爱了。”    她拆了一根青苹果味的棒棒糖,这是回来的时候从三楼的零食框里顺上来的。叼着糖的陆筝还戴着平光眼镜,看起来有点傻气。    “我今年二十四岁,单身,有很好的朋友和家长。生活稳定,工作自由,也有几个爱好。”    “很长的时间里,我都很满意这种生活状态。”    “但情况发生了改变,我突然不满足了。”    陆筝打字的手停了下来。    她对着自己文档里的这几句话发了一会呆,嫌自己矫情,关了机。    青苹果味的棒棒糖真好吃。    嘴巴有点干,想喝水果酸奶。    陆筝在穿衣镜前待了两分钟,目的是确认一下自己的身材是否还留有吃零食的余地,然后,她若无其事的带着平板下了楼,在沙发上找好了位置,调出自己最喜欢的美剧。    她打了一杯酸奶。    不过既然是要洗杯子的,干脆多打一杯好了。    陆筝将自己的这种行为定义成“物尽其用”。    一个人是喝不完两杯酸奶的,而且,好东西要一起分享,老师一直都是这样教育孩子们的。    “沈先生,我顺便也给你打了一杯水果酸奶,我是先放冰箱里吗?”    女孩端着酸奶杯,给自己的行为盖棺定论:“这叫热情好客。”    突然从主人沦落为客人的沈翊轩看见了这条消息,他的右手在鼠标上摩挲了几下,将自己的人物藏在拼图楼的拐角处,“我去拿杯酸奶,挂会机。”    “辛苦了,还麻烦你做这个。“    “没有没有。”女孩双手捧着她的那杯酸奶,“本来想给你送过去的,但是怕影响你直播。”    房东先生的肩膀真的看起来很有安全感,很宽,但不会过分的厚实,好看的黑发男孩配上白色的高领毛衣,杀伤力翻倍。    “怎么会?他们还挺想你的,今天的弹幕都一直在刷,说有时间的话,希望你多去直播间转转。”沈翊轩右手握拳,抵唇咳了一声,“直播间肯定是一直欢迎你的。”    “我还在直播,那我先端进去喝了。”他耳廓泛红,“你戴眼镜挺好看的。”    可惜后半句声音太小,陆筝没听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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