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好饭,二人找到空位坐下,安宇恒拿起筷子,拨动着碗里凌乱的菜肴。

大致有三个菜,一个是炒包菜,一个是炖土豆片,还有一个看起来很迷的,好像是碎成渣渣的豆腐清汤寡水,连片辣椒都不愿多给,更别说有什么大蒜、葱花一类的佐料了,这里饭菜的两大标准,一是煮熟,二是能让每个人都吃饱。

就在安宇恒不知如何下嘴的时候,林耀已经开动。

纤长的手指握在筷子的三分之一处,若无其事地将适量的饭菜夹起来送进嘴里,面无表情地细细咀嚼……咽下去,继续夹第二筷子。

和别桌上狼吞虎咽的男人比起来,林耀格格不入的进餐动作简直是优雅到不能再优雅。

这种优雅并非娘里娘气的矫揉造作,更多的则是像一个中世纪的不列颠贵族绅士

看其自然而熟练的用餐姿势,安宇恒敢肯定,他这样的吃饭动作,绝非一朝一夕养成。

可能之前的早餐是小米粥的缘故,林耀早晨喝粥的动作除了背挺得直一些,大致与旁人无异,照样是端着碗喝。

安宇恒猜想,如果早餐时递给林耀一只勺子,他可能能将喝粥,展现得比现在吃饭的动作还要优雅。

若非现在坐在自己面前的男人不是身穿橙色马甲,用着写有3062的塑料碗,自己还真的有可能把他误当成什么接受过贵族教育的世家子弟。

一个在认真吃饭,一个在认真观察哪料,一不小心,二人的目光对视而上。

“额,好吃吗。”

安宇恒强行寻找话题。

“嗯。”

一如既往的回答,这个字好像对于林耀来说就是可以应付一切的存在。

安宇恒悄悄叹了口气,不过看林耀很是淡定的样子,这儿饭菜好像也难吃不到哪里去。

当安宇恒鼓起勇气夹住一片土豆放进嘴里,才深刻体会到什么叫将“原汁原味”发挥到淋漓尽致,只有可以忽略不计的咸味儿,说这是炖土豆,明显太过抬举,几乎喝清水煮土豆的味道无二,做熟了就行。

强行嚼碎咽下去,安宇恒看着认真吃饭的林耀,一脸敬佩。

“厉害啊,这都能吃得进去。”

咀嚼完嘴里的饭菜,林耀放下筷子,“其他人不也都在照常吃吗。”说完,又拿起筷子继续吃饭。

说来也是奇怪,别桌大部分的人都是狼吞虎咽,看起来吃得贼贼香。

安宇恒越想越郁闷,几乎都要惆怅了,难道是自己口味有问题,还是说这群人糙到极致了?

然目光扫过隔壁桌子的一瞬间,安宇恒像是得到了真正的答案。

“林耀,林耀,林耀你看!”

突然间,林耀被安宇恒拽住胳膊,一个劲儿的摇晃。

“他们居然有秘密武器,我就说嘛,普通人不可能吃得下去的。”

普通人不可能吃得下去?那你把我当什么,林耀汗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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