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看着自己粗糙的皮肤,洛桑心情复杂且骄傲着,毕竟劳动最光荣。

羡慕乔娇蕊有个好的祖母,走之前能帮她要到一个职位,不用风吹日晒,每每看到她细腻滑嫩的皮肤,就有点羡慕却不嫉妒。

各有各的美,毕竟她在学校里也是一枝花,有男孩子偷偷写情书,不过都被叶檀那个混蛋挡住了桃花。

说来也奇怪,在洛桑情窦初开的年纪,也不是没设想过有白衣少年追自己,谁知道每次桌子里的情书,自己还没看到。

叶檀就把那些情书烧了,用来烤番薯,因为在教室烧火,叶檀多次被老师赶出教室在外面罚站。

走的时候,还贱兮兮来一句:“番薯真香,下次情书来了,记得提醒我烤番薯。”

洛桑气得牙痒痒,却也无能为力,无论情书放在哪里,结果都是被用来烤番薯?!

自己少年时的桃花被叶檀掐得死死地,以至于现在20岁了还在单身,自己家里也来信催婚。

乔娇蕊好笑看着洛桑一脸咬牙切齿的样子,莫明觉得可爱,在她面前摆了摆手:“想什么呢?”

“没有。”

洛桑回神,笑着拿起另一个发夹夹在头上,心里却回答,还能想什么,当然是叶檀那个混蛋。

“好看吗?”

“好看,不过蓝色更好看。”

乔娇蕊左右打量着洛桑的小脸蛋,发现她五官精致,只是皮肤有些黑,觉得蓝色发夹更适合她。

“要不,我做个遮阳帽给你,女孩子都是爱美的,这个帽子能帮你挡光。”

乔娇蕊说完,洛桑扑到自己怀里,“蕊蕊,你太好了,我爱你。”

乔娇蕊眨了眨眼睛,清纯的小脸朝她放电,“别爱我,没结果。”

洛桑哈哈哈大笑,蕊蕊自从落水后,性格变得越来越活泼了,真好,只要不是辛苦追在陆沉身后,蕊蕊就会幸福。

最后,乔娇蕊买了三条丝巾,准备回去送给姥姥,娘和大舅妈,至于姥爷和舅舅们,她准备用金币到商场里换后世好酒。

洛桑也买了一条丝巾和几个发夹,两个人高高兴兴准备去国营食堂去搓一顿。

“姑娘,你看到我的孙子了吗?”

一位衣衫褴褛的妇人拦住了两个人的路,脸上有黑印,眼神混浊,且红肿,似乎很着急。

“奶奶,别急,你孙子最后消失在哪里?”

洛桑上前扶着老人把她带到一旁的混沌摊子上坐着,乔娇蕊给她点了一碗云吞。

“来,吃点,暖暖胃,你在这里吃,我去找找。”乔娇蕊把云吞端到老人前面,轻声安慰。

突然,看着老人的手捧着碗,心里闪过一丝异色,老人的脸脏乱,手却干干净净,留下的茧也是多年前的,没有新的痕迹。

看着老人的凄苦的脸,摇了摇头,很快把想法抛之脑后,按照老人指着前方拐角处去看看。

刚到拐角处,就看到百米处有一个几岁的小孩,跟老人描述一样穿着小开衫,头发短,裤子有补丁。

不过小孩坐在地上哭得很大声,小巷子异常冷清,小孩突然被一个带着斗笠的男人抱起,就走。

卧槽,不会是卖小孩的吧?乔娇蕊眼神满是杀意,抬脚就急忙追上去,又进了一个小巷。

乔娇蕊都要暴躁了,这巷子真特么多,管理起来也很难,拐卖犯才能这么疯狂。

“唔,”

感觉嘴巴被什么东西蒙住,意识就有点模糊了,倒在地上不省人事,玛德,早知道就不单独行动了,果然相信警察才是对的,血的教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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