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华小区四幢一单元611房间

安江市刑警大队的各部门人员到场,控制案发地点,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勘查。

很快便是在茶几的下方发现了一块白色的头巾,送往检测科进行检测。

材质跟蒋怡头部和脖颈勒痕的一致。

且,在毛巾发现了两个人的DNA,除了蒋怡外,另外一份生物痕迹正是头号嫌疑人张晨留下的。

陆尘一并来到了现场,完成法医该做的勘查后,配合痕检科还原了案发时的情景。

“在房间的地板发现了大量蒋怡身的生物痕迹,用荧光物质喷射后,显现的区域为她接触过的地方。”

“在洗浴室往外到客厅的这个位置,留下了杂乱的脚印,应该是在这个地方受到了‘攻击’,随后下半身倒地,半身未曾接触地面。”

“场景还原为,受害人背立被犯罪人从身后勒住了脖子。”

“这一点,从脚部脚跟反复摩擦地板的痕迹也能得到验证。”

“在受害人失去反抗能力后,亦或是杀害后,将其拖行出到了鞋柜旁,这里同样残留了大量的生物痕迹。”

“利用鞋柜作为依靠点,扛起受害人,进行尸体的‘转移’。”

陆尘得出这些信息后,冷静的分析还原。

“而且从地面痕迹的深浅来判断,拖行痕迹的荧光深度要更浅,这就意味着,对方是在作案间隔了一段时间后,才将尸体进行的转移。”

陆尘的分析在场专业的人员都给予肯定,卢天培也是不禁竖起了大拇指。

“不错,那这样看来,凶手应该就是张晨了。”

“他在室内勒死了蒋怡后,将其抛尸在了小区后面的垃圾箱内。”

陆尘轻轻摇头,说道:“卢队,虽然目前的证据的确指向张晨为凶手,但,这个案件仍然存在许多不合理的地方。”

“不合理的地方?”

“对!”

“在室内,‘打斗’挣扎的痕迹并不明显,这就说明案发当时蒋怡并没有什么防备,是突然性发生的事。”

“突然性的袭击分两种,一种是有预谋性的袭击,一种是没有预谋性的激情袭击。”

“如果是有预谋性的,凶手在将受害人杀害后,不会间隔这么久才拖动尸体,更不会将抛尸的地方选择在尸体容易被发现的小区垃圾箱。”

“因为这样只会更快的暴露自己。”

“所以,这个突发性的袭击,只能定性为突发性的激情袭击,导致的受害人意外死亡。”

“凶手用力过度导致受害人死亡,间隔时间长可能是因为当事人的害怕,至于抛尸地点的选择,从他当时害怕的心理来表现,他着急想处理掉‘烫手的山芋’,就选择在了小区楼后的垃圾箱。”

陆尘的一系列推断和‘猜想’是在各项证据和专业检验的检测的基础综合分析推理出来的。

符合现场痕迹,符合犯罪心理学,符合犯罪逻辑学。

可,他只是更细节的还原了犯罪人张晨的犯错过程和心理,这跟不合理有什么关系?

众人疑惑,然而陆尘接下来的话却是让他们大惊失色,甚至有些毛骨悚然。

“既然案件定性为了突发性的激情杀人,那么问题来了。”

“楼道的监控线路,为什么会被人预谋性的切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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