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西郊别墅的洪鹏,脸色暗沉,这边的市场一直小打小闹,做不起来。他寻找机会试着接触了一下威龙邦的少当家,对方野心很大,又贪得无厌,两人一拍即合,正好借助他的地下产业共同发财,没想到,却是个扶不起的阿斗,幸亏自己隐藏的深。
转念一想,陆海龙折了也不一定是坏事,这几天他对威龙帮的上上下下了解了个清楚,五爷膝下无子,现在身体病弱,唯一的养子又没了,他完全可以趁虚而入,要是能代替成为养子,就万事大吉了,兹事体大,他必须认真谋划。
下午,程瑾的四合院里迎来了一位新成员,惦记了好几天的小獒犬,终于被白爷爷抱回来了。
这只小狗一个月了,通体黝黑,没有一根杂色,大脑袋,小细脖,白眼仁、黄眼珠,眼神冷漠又高傲。
它是几个狗兄弟中最难搞的,脾气很大,生人勿近,见到老主人都没有一点要摇尾巴讨好的意思,所以被大家嫌弃排挤啦!
狗妈妈一胎下了六个崽,也喜欢讨人疼的孩子,对它疏于管理,但它一点也不在乎,每天仍然像个贵族一样高傲的仰着头,哪怕吃不饱饭,也不去争抢,仍然很臭屁。
在程瑾看来,小东西冷漠的表情再配上板凳大小的五短身材,看上去很萌。
这只小敖犬很是有灵性,它应该是感觉到了程瑾身上有特殊的能量团,当她再次逗弄它时,小东西竟然不抗拒了,它把脑袋放在手心蹭了蹭,小舌头在她指尖舔来舔去,酥酥麻麻的。
有点意思,看来不是只普通的狗,这是狗仙落入凡间,失落了啊!
程瑾点着小敖犬的鼻头儿说:“小家伙儿,你也冷,我也冷,这样可不好,就叫你火焰吧!咱俩互相取暖,怎么样?”
拽拽的家伙居然考虑了一下才蹭蹭程瑾表示同意。
当看到新主人手心里突然出现一个果香宜人的大苹果时,火焰的腰背都挺直了,太吸引它了,就是这个气息,这个苹果有新主人身上的味道,火焰终于低下了高傲的头颅。
进到空间,小家伙完全臣服了,主人的地盘好大、好舒服。
程瑾揉揉火焰的脑袋,“去玩吧,不要搞破坏。”
就见小家伙并不四处撒欢,而是昂首挺胸、闲庭信步,像个巡视地盘的老将军。
第二天早上,小火焰就出现在跑步的队伍里,白明凯想逗逗他,火焰嗤之以鼻。
不争馒头争口气,白明凯昨天下午、晚上都在背单词,连吃饭旁边都隔着单词书,白爷爷老两口欣慰坏了。
今天程瑾出手机会明显少多了,手里的一把绿豆,到了湖边,也只是丢出去几粒,有点遗憾。
湖边,杨爷爷压着一个不情不愿的小少年走过来,“瑾丫头,这是我孙子杨其恒,跟白老家的孙子同年级不同班,一个暑假都养废了,你给一块管管呗!”
程瑾看着眼前了无生气,又不敢反抗的小少年,挺想笑,无所谓,一个羊和一群羊没什么区别。
可白明凯不干了,对那个小少年说:“你来凑什么热闹?”
杨其恒翻着白眼儿:“你以为我愿意,原来你就是昨天那只上窜下跳的猴子啊!”
白明凯瞬间炸毛,“别给我胡咧咧,我劝你不想当猴子就赶快滚蛋!”
小少年挑挑眉,脸上带着痞痞的笑,“为了看你当猴子,小爷我还就不走啦!”
话音刚落,脑后勺就被杨爷爷呼了一巴掌,“我还在呢,你给谁当小爷?”
说秃噜嘴了,杨其恒瞬间蔫吧!
看着对方吃瘪,白明凯突然很开心,欠收拾,还真有点想看看一会儿看小瑾姐怎么折磨他?
太丢人了,这小子德行有愧,杨爷爷脸上笑的讪讪,“瑾丫头,这小子不大省心,但心眼不坏,你随便折腾,不服管就告诉我。”
其实这俩小子在学校就不对付,一个是斯文败类,聪明腹黑,属于那种君子动口不动手,却能搅和的班级乱糟糟的人,另一个则是浑不吝,火药桶,整日惹事到处约架,成绩不算太烂,但让老师头疼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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