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夜修炼,一阶9级。

科普斯看着眼前的虫躯,一阵无奈。

这造型,真独特,暂时连自己都无法接受。

“家主大人,侯爵说把这个交给你。”

海姆托着一个盖着白布的托盘在密室外面站着。

科普斯在海姆面前重新汇聚,掀开白布,一把手杖正在托盘上躺着。

“这东西,居然没有被毁坏?”

“也是,毕竟是属于秘宝,哪有那么容易损坏的道理。”

“拿回去,就说我短期内用不到这玩意了。”

“算了,还是留下来吧?”

科普斯把那个臂环收下之后,直接散开。

此时,神隐历4896年5月19日上午。

冥冥之中,科普斯似乎失去了什么东西。

“不知道还能不能用?”

只见科普斯提着春秋笔在一步步绘制着转化秘纹。

当最后一笔要落下时,云层中似乎有着一丝金色的雷霆在闪烁。

似乎在说,‘你敢落笔,我就敢劈你!’

“你行,你牛批!”

科普斯感受着云层中的那点躁动,放弃了最后那一笔。

情况似乎也不是太坏。

对着另外一边,科普斯再次起笔,密密麻麻的眼之秘纹被绘制。

这一次,并没有什么反应。又尝试了矢命秘纹,也是没反应。

似乎只是转化秘纹会引起界雷的反应。

“真是记仇!”

科普斯似乎是明白了什么。

“海姆!特朗德尔!陪我去一趟奴隶市场!”

魔型术再起,科普斯在雕像下方凝聚。

一路走着,感受着国度的繁华,科普斯不由得一阵感叹。

“咕咕咕”

“不是我!”

科普斯感受到了海姆的视线,马上开口把海姆接下来的话堵了回去。

“特朗德尔!饿!”

特朗德尔倒是毫不客气的喊了出来,吸引了一大波视线。

“家主大人,要不,去吃点?”

“赶紧走!”

科普斯带头快速离开。

随便瞅了一家似乎是饭店,也没仔细看,直接一头就扎了进去。

一进店内,特朗德尔就是一身大吼:“特朗德尔!要吃肉!”

又是一大波视线集中在科普斯一行人身上。

科普斯有种当场就散掉的冲动,倒是海姆,一脸的镇定。

“来嘞,客人们里边请!”

一个接待打扮的侏儒马上就迎了上来。

“几位贵客,需要包厢吗?”

“马上带我们去包厢!”

“最好的包厢!”

海姆接着科普斯的话说道。

“一号包厢,贵宾三位!”

接待的话音落下,马上就有一个狐族少女从楼上下来,冲着科普斯一行甜甜一笑。

“各位贵宾,一号包厢接待员温妮为各位服务,请跟我来!”

科普斯跟着就走了。

大厅内又是恢复嘈杂。

“似乎是只肥羊呢!”

“不要冲......”

几个牛头人的话音落在了科普斯的感知范围内。

包厢内,温妮用甜甜的声音介绍着各种菜品,特朗德尔似乎是有些不耐烦。

“都来一份!”

科普斯说道。

“另外来些酒水。”

看着特朗德尔在那里大快朵颐,科普斯示意边上候着的海姆坐下一块吃。

“啪叽”

却是科普斯叉起一块肉往嘴里丢去,但是没有运转元素之力,肉块直接穿过了魔型术所塑造的身躯掉地上。

“还真是不习惯呢。”

海姆自觉的收回目光。

特朗德尔虽然还是在大快朵颐但是他那竖起来的耳朵说明了他也在关注着科普斯。

科普斯手里端着杯酒,思绪却是回到虫躯那边。

感受着四面八方还在蜂涌而来的七情六欲之力,科普斯操控春秋笔勾勒着献祭秘纹。

“祭!”

力量如潮水一般褪去,只来得及留下一句“在这等我!”之后,魔型术便是散去。

约莫半小时后,科普斯感觉力量稍微有些回复,直接就是以特朗德尔为坐标重新施展了魔型术。

看到科普斯在边上凝聚,特朗德尔即将暴走的情绪又重新回落。

桌子上的食物只剩下大概十之一二时,包厢的门被敲响了。

“进!”

进门的是一个背着小包的人族小老头儿,满面红光,看样子活的挺滋润的。

“诸位贵宾,欢迎来到生命与财富酒楼,小老头子名为卢瑟?鲁尔,是着名的神秘商人‘拉蒙’的仆从。”

卢瑟顿了顿,继续说道。

“贵宾们第一次来这里,小老头子为各位做一下引导。”

“慢着!这里不就是吃饭的地方吗?”

科普在听到‘神秘商人’时,就已经感觉到不对,因为前世记忆中,拥有这个名称的都是不得了的人物。

“是,也不是。”

“对于普通人而言,这里就是个吃饭喝酒的地方。”

“而对于小公爵来说,这里意义非凡。”

科普斯示意他继续。

“我主拉蒙是被贸易之神选中的神使,行走在各个适合,更是被赐予了主神器‘无限背包’!”

“这是莫大的荣耀!”

卢瑟越说越激动,似乎马上就要暴毙了一般。

“尊敬的贵宾,不好意思,跑题了,人老了就爱多说两句。”

就在科普斯以为这个老头子快不行的时候,卢瑟却是猛地一个转折,脸色回复原样。

“直说吧,你卖什么的!”

科普斯被他这波操作秀到了,这演技,让人不爽。

“这个,说来惭愧,小老头也不知道!”

“你在耍我玩吗!”

科普斯恨不得一巴掌抽死这个小老头。

“尊贵的客人,是这样的,每个地方的生命与财富酒楼中都有我们这些引导者存在,而每当达到交易条件的客人上门的时候,我主拉蒙便会将无限背包的投影通过契约降临到我等手中。”

“我等只是按照我主指示来做。”

科普斯科普斯听到后的第一反应就是:这个拉蒙,估计强的离谱!

“给我看看!”

说着,就将手伸向老头的背包。

卢瑟也是顺势将包递了过来。

平平无奇一小包。

这个是科普斯给‘无限背包’的评价。

外表确实看不出来有什么特别的地方,一打开后,目光所视的就是一个小小的空间。

一本书,一个玻璃球,一个头颅。

一共就这仨个东西。

“你家买卖这么做的啊,一本破书,封面灰蒙蒙什么也看不见;一个小孩子玩的玻璃球;还有一个破脑袋!”

“这玩意谁卖?谁会卖?”

科普斯冲着卢瑟喊道。

“我主拉蒙一向如此!”

卢瑟倒是见怪不怪,老神在在的说道。

“那你倒是给我讲解讲解这些玩意!”

“书籍是宝贵的财富,定价一万金币;水晶球三百金币;那颗头颅十万金币;小本生意,概不赊账!”

“你TNNDT想钱想疯了?”

科普斯咆哮道。

也难怪,按照比例换算,一个银币约等于一百软妹币,一个金币就是一万软妹币,至于一万金币等于多少软妹币,呵呵,没睡醒呢?

平常的三口之家,一个月只要10枚银币就可以过上不错生活了。

“您可是小公爵呢!”

“公爵怎么?公爵就有钱了?”

科普斯继续咆哮。

“滚犊子!不买了!”

“我主拉蒙说您买的!”

“海姆!带了多少钱?”

“家主,只够买水晶球的。”

海姆小心翼翼的说道。

“买!”

“这所谓的‘水晶球’要真是一个玻璃球,劳资就砸了你这破店!”

“尊敬的客人,绝对物超所值,所有买过的人都赞不绝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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