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我已经不相信这个人是我了。

红叶带着我买了一身新衣服,我仿佛变成了另外一个人。

我身着长长的灰色针织风衣,简约而时尚。

里面是一件白色的宽松衬衫,质地柔软,领口微微敞开,修饰了一下我的的脖颈,显得随性又自然。

衬衫的袖口稍稍卷起,露出了我的手腕,给人一种干练的感觉。

下身是一条黑色的修身长裤,线条流畅,完美地贴合着我的腿部曲线,把我不算修长的腿修饰的看起来长了不少。

裤子的材质很有质感,走起路来微微摆动,散发着一种优雅的气息。

腰间系着一条细细的黑色皮带,既起到了装饰作用,又凸显出我的腰线。

脚上黑色的休闲皮鞋,简洁大方,与整体的穿搭风格相得益彰。

“呃,这一身,咋看起来有点像伯常呢?”

看着镜子里的自己,除了我没有伯常那么壮,剩下的几乎都跟伯常一样。

就跟和伯常穿了情侣装一样。

“嗯……收拾一下看起来还挺帅,这一身才九百多,你去付钱,等我发了工资还给你,就当是我送给你的衣服了。”

“这多不好意思?”

我看着红叶,挠了挠头,被他送了衣服,我心里还真是有点莫名的感动。

“你一个男人就不要这么磨叽了。”

“嘿嘿,谢谢。”

“不用客气,现在我不欠你的了。”

听到这话,我也是一愣,这小丫头还真是不会交朋友,本来还给我整的挺感动,现在就有点不太舒服了。

突然,我的手机响起,我拿起一看,那吴宇涵已经定好了一个餐馆。

“殷坚小先生,餐馆已经订好,位置已经发给您,可以先过来喝个茶,我们白天茶喝透,晚上酒喝够。”

“好的,感谢吴总。”

发完消息,我也是直接打开了导航,随之看了一眼红叶说道:“准备走吧,吴总已经定好位置了,这吴总是你的顶头上司,刚才我没介绍你,估计他也不知道你是谁,但是记得要称呼他为吴总哈。”

“嗯,知道了。”

说完,我就穿着新衣服去赴约了,当然,我的旧衣服也没扔掉,半道还剪了个头。

很快,我就来到了吴宇涵订的饭店,这饭店看起来十分的朴素,似乎主营是家常菜。

这家饭店静静地坐落在街边,毫不起眼。

墙面是那种有些年头的灰白色,带着岁月的痕迹,没有任何华丽的装饰。

木质的门窗略显陈旧,边框的漆也有些许剥落,透露出一种质朴的气息。

门口挂着一个简单的招牌,上面用红色的字体写着人民饭庄,没有过多的图案和修饰,一目了然。

招牌下挂着两盏不太起眼的红灯笼,为这朴素的店面增添了一丝温暖的色彩。

我走上前,直接推开了饭店的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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